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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法院开展集中清理涉农金融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02 10:17:48


黑龙江全省集中清理农合机构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第一次视频会议现场。陈凡 摄
     本网讯(唐凤伟 段春山 孙勇)   短短两周,黑龙江法院即执结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指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合机构”)执行积案近百件,标的额近千万元。这是4月28日黑龙江省法院和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召开的全省集中清理农合机构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第一次视频会议上发布的消息。从4月份开始,黑龙江法院将利用6个月的时间,开展清理农合机构执行积案专项活动。

    黑龙江现为全国第一产粮大省和最大的商品粮基地,也是国务院刚刚批准的开展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实验试点省份,正在向现代农业的目标迈进。而现代农业相对于传统农业,信贷需求量大,对金融机构的依赖也高。由于受农村经济发展条件和信用环境的制约,以及涉农贷款自身特点的影响,省农合机构贷款不良率偏高,涉及农合机构执行积案不断增加。截止去年年底,全省以农合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积案有1073件,标的额8.8亿元。这些案件未能执结造成的资金沉淀,严重影响了农合机构支农作用的发挥,影响到本省农业的进一步发展。为了落实省法院党组作出的“八项司法建设”工作部署,发挥维护农村金融企业健康发展的职能作用,保障农业强省战略目标的实现,今年新年伊始,省法院与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召开座谈会,就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座谈,联合下发了《维护全省涉农地方金融企业健康发展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提出了开展集中清理积案活动、加大对逃废涉农金融债务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宣传提高社会法律意识和诚信意识、加强农合机构内部管理、建立长效联动机制等九点指导意见。

    为落实《会议纪要》精神,黑龙江法院开展了这次清理农合机构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专项活动具体目标是:去年年底前法院受理的以农合机构为申请执行人的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基本执结;建立维护农合机构合法权益长效机制和全省各级法院与同级农合机构之间的长效联动机制。专项活动分调查摸底、动员部署、集中清理、总结验收四个阶段进行,至9月30结束。活动针对农合机构贷款案件数量多而分散、平均标的额小而被执行人查找难度大等特点,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坚持先易后难原则,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深入农村、深入田间地头,灵活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务必按期完成清理任务。活动还要求,在依法清收积案的同时,要注意加大对农户的教育宣传力度,助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社会氛围的形成。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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