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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四项措施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
发布时间:2013-05-02 08:54:21


图为“包村法官”在社区开庭征询群众意见。
     本网讯   为扎实推进“一村一法官”活动,加强法官与群众的联系,维护辖区平安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高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法院成立活动领导小组,下发活动方案,制定四项措施,深入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

    鹤山法院按照鹤山区行政区划,划分为四大片区,由四个院领导统一带领全院一线法官深入基层,将辖区村庄、社区任务分配给每名法官,把司法为民的阵地放在离人民群众最近的地方,把法庭庭审开到农家小院,把司法调解搬到田间地头,做好矛盾化解和法律宣传工作,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按照方案规定,包村法官每月至少走访一次分包村、社区,通过法官定期走村入户,春耕农忙深入田间地头,认真倾听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搞好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摸清情况,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化解;不能及时化解的,现场立案,引导诉讼,通过案件办理定分止争。

    为确保法官公正廉洁高效,开展“一村一法官”活动,该院规定不给群众增加负担,要求法官要作风扎实,为群众办实事,包村工作期间要着制服,不收受任何财物,不吃群众饭,确保包村工作顺利开展,确保包村法官受到群众欢迎。

    鹤山区法院将“一村一法官”活动开展情况纳入法官绩效考评工作当中,每月通报,年底统一考评。对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法官,在晋职晋级和评先评优上优先考虑,对工作不认真、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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