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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正值新婚之喜 接到电话立马投入执行
发布时间:2013-05-09 09:10:08


     本网讯(通讯员 郑志勇)   “小郑,你还是停止休婚假,快来办公室一趟!办公室有事。”2013年5月3日,江西省广昌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郑志勇还沉浸新婚之后休假的喜悦中,然而正当其准备吃午饭时接到领导的电话。

    原来,是一起何茂诉邓远买卖合同纠纷,被执行人邓远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态度不好,执行法官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据了解,申请人何茂2012年7月6日向广昌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强制执行被执行人邓远买卖合同款人民币38500元。2012年7月9日,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邓远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法定履行期限过后,被执行人邓远依旧未到法院履行。2012年8月7日,执行人员驱车来到被执行人家中,打听得知其一直在外打工,执行陷入了僵局。

    五一劳动节后,据申请人何茂反映,被执行人邓远已从外地放假回来。于是,执行法官电话通知双方到法院来处理本案。被执行人来到法院之后,该笔执行款应该由其父履行为由拒不履行法律义务。在执行人员多次做工作的情况下,被执行人依旧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鉴于被执行人此种态度,执行法官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强制措施。

    就在执行人员即将把被执行人邓远带上车去医院体检送入看守所时,被执行人邓远的父亲驱车赶到法院,阻碍执行人员将其子带走。争执中,被执行人父亲答应愿为其子执行担保,并答应当日先支付15000元。为了更好的案结事了,也为了便于执行,执行法官在征得申请执行人同意的情况下答应了被执行人父亲作执行担保的要求。当日下午3点半,被执行人邓远父亲送来执行款15000元。



责任编辑: 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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