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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盗公司170根苹果手机数据线获刑一年半
发布时间:2013-05-15 10:34:42


     本网讯(朱银环)   5月15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古凤花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被告人古凤花,女,湖南省洪江市人,案发时任丰城市新明电子有限公司装配生产线线长。2013年3月14日凌晨5时50分许,被告人古凤花在丰城市新明电子有限公司装配生产线上完晚班准备下班时趁无人注意将车间内170根苹果手机数据线盗取并放入自己包中后企图带出厂区,在下班经过厂区2号门时被公司保安查获。经丰城市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的苹果手机数据线价值共计人民币612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古凤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司财物且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古凤花实施盗窃时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未给被害公司造成任何损失且其归案后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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