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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花大盗”够专情 数偷一地终被擒判刑
发布时间:2013-05-15 14:25:15


     本网讯(董泽涵)   赵本山在小品中说宋丹丹只知道在一只羊身上薅羊毛,现实中瑞昌发现一名类似专情的“棉花大盗”,七次作案只认准一地儿。2012年11月21日凌晨,江西省瑞昌市金大地苎麻专业合作社的工作人员在巡逻时发现有人正在仓库里盗窃棉花,便将其抓获,当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讯问时发现这已经是他第七次盗窃了,而且作案地均在金大地合作社仓库。           

    2012年11月7日至11月21日间,被告人蔡东林先后七次潜入瑞昌市金大地苎麻合作社仓库内盗走棉花共4584斤,其中第七次盗窃的13袋棉花因在向外搬运过程中被发现而未遂。在庭审中被告人交代因棉花体积大太也太重不好搬运,所以盗窃得手后就将这些棉花低价卖给了附近的村民和该合作社,在成功销赃未被发现后,胆子也越来越大,加上该合作社平常也很少有人巡逻比较容易下手,遂在短期内实施措辞盗窃。另查,被告人蔡冬林2003年曾因盗窃罪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瑞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该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蔡冬林的行为构成盗窃罪,盗窃数额巨大,依法应予以处罚。被告人有前科,酌情从重处罚,但鉴于被告人在庭审中自愿认罪,酌情亦可从轻处罚。该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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