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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一政协委员非法吸存3000余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07-26 11:20:57


    本网讯(周维 卢奇林)  江西省万载县一商人利用自己是市政协委员、县政协委员、县工商联副主席等身份,以高额回报为幌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3000多万元。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被告人汪瑞兴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汪瑞兴于1998年创办了万载县兴泰建筑涂料装饰材料厂。2006年2月20日,注册成立万载县瑞兴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下设三个分公司。从2005年至2012年4月,被告人汪瑞兴凭借自己是宜春市政协委员、万载县政协委员、常委,万载县工商联(总商会)兼职副主席的身份,获取融资者的信任,以个人和公司的名义,承诺以1.5%至5%不等的月利率向社会公众200余人非法吸收存款。经鉴定: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总额为34,941,400元。这些钱主要用于后债归还前债、支付利息、企业运作。被告人汪瑞兴因不能负担高利息,不能归还融资者借款,逃至南昌、郑州等地。2012年4月,汪瑞兴主动到万载县公安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汪瑞兴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以出具借据等融资凭证,承诺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方式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公众存款34,941,400元 ,数额巨大,严重扰乱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但其系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王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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