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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丹法院刑事巡回法庭进农家调解一宗失火案
发布时间:2013-08-05 15:30:56


法官在行动不便老人家中开展巡回审判

    本网讯(谭金玉 韦柳娜)  8月31日,广西南丹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组成合议庭冒着酷暑来到边远山区六寨镇才怀村麻顶二队,在这里公开审理79岁老人罗继周涉嫌失火罪一案。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审理及庭后调解,6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撤回申请。

    2012年10月2日16时许,被告人罗继周为了换季耕种,来到位于南丹县刘寨镇才怀村麻顶二队内立坡的自家耕地上清理杂草和玉米秸秆,并将杂草和玉米秸秆成堆点燃。由于天气干燥,风势较大,风势较大,风将火苗吹到附近山上。罗继周欲以树枝将火扑灭,但仍无法控制火情,火势越来越大,最后蔓延至山上树木,造成火灾。大火直至次日凌晨2时左右自行熄灭,造成罗继能等六户的林木被烧毁。经南丹县林业局林业工程师实地调查评估,此次森林火灾过火有地面面积8.5公顷。

    因被告人年事已高,行动不便,加上家处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秉着司法为民的理念,南丹法院刑事巡回法庭开进了该村。法庭就设在被告人的家门口,虽然当天阳光直照,天气炎热,但法官耐心听取控方、六原告、被告三方的意见,老人听力不好,审判长有时会走近老人与其近距离交流。经过一个多小时的法庭审理,法官宣布休庭。庭后,法官立即组织六原告与被告就民事部分进行调解,给双方讲法律,道人情乡情邻里情,摆现实,分析利害关系。双方经过认真思量之后,同意法官的解决纠纷建议,最终六原告决定撤回申请。

    这样这起案件的附带民事部分得到圆满解决,化解了原、被告双方之间彼此的埋怨与怨恨,双方都很满意,前来旁听的群众也纷纷赞同这样的结果,说:还是法院的法官说的有道理,有解决的办法,村子终于可以恢复往日的平静和谐了。所有人都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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