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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助友拦路砸车 盲目义气被拘五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13 10:07:02


    本网讯(何凤英)  十七岁的孙朋因朋友与人争风吃醋,而助朋友将他人轿车砸坏,最终因自己的盲目哥们义气而被关进了看守所五个月。8月5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孙朋拘役五个月。

    2012年10月5日凌晨,孙平安等四人(均另案处理)因不满有人开车来接走与他们喝酒的女孩,四人合谋到扶绥县中东镇丰坡村仍丰屯与那楼屯叉路的公路路段打砸来接人的车辆,孙平安叫来被告人孙朋,后五人用树枝、木头等物拦路,当被害人刘国强驾驶小轿车在丰坡村接人后往扶绥县城方向行驶经此路段时,被告人孙朋与孙平安等人用石头、木棍、甘蔗打砸车辆,致使车辆损坏。经扶绥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该车损失价值人民币7 56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孙朋伙同他人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依法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孙朋积极参与拦车并用石头、甘蔗砸车,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进行处罚。案发时,被告人孙朋已满十七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孙朋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孙朋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量刑时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具体情况,法院决定对被告人孙朋从轻处罚。被告人孙朋之所以犯本罪,是由于其初中未毕业即辍学,过早脱离学校的教育,缺乏对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是非分辨能力差,盲目跟从他人,致使其走上了犯罪道路,应引以为戒。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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