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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一男子拒绝借钱刀刺对方太阳穴致其身亡
发布时间:2013-08-20 11:47:13
本网讯(黄赫思) 广西田东县一男子因拒绝给熟人借钱,两人产生争执进而推打,男子拿出折叠刀刺向对方太阳穴致其死亡。8月19日,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故意伤害案,判决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2012年5月16日17时,被告人廖揭东在田东县人民广场西侧沙池里遇到被害人周正,周正问其借钱,廖揭东不同意,于是周正威胁廖揭东表示要叫人来打死他,两人立即推打起来,过程中廖揭东用随身携带的小刀刺向周正左太阳穴,周正立即软坐在旁边石凳上。廖见状丢下凶器逃离现场。次日,廖揭东回到现场附近找到昨晚工具,用水清洗后藏匿于广场附近的一所破烂房屋。周正因抢救无效死亡。后廖揭东在田东金穗商场因形迹可疑被抓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廖揭东因琐事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死亡,其行为已经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仅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传讯,即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应视为自首,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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