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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报冒领21座迁坟补偿款 一男子被判刑6个月
发布时间:2013-08-21 11:02:25


    本网讯(覃志凌)  广西宜州市德胜镇青年男子罗忠正,自认为找到了一条发财的路子,他虚报冒领了21座迁坟补偿款,不想聪明反被聪明误,为此吃了牢饭。近日,宜州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人罗忠正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在宜河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过程中,被告人罗忠正于2009年4月3日以姚本群、覃新亮、罗元学、罗忠稳的名义虚报冒领了21座坟,共计10500元的迁坟补偿款。

    出来混总是要还的。因罪行败露,2012年7月12日,被告人罗忠正被宜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案发后,被告人罗忠正已退出赃款105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忠正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罗忠正犯诈骗罪罪名成立,应依法惩处。被告人罗忠正在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并退出赃款,认罪态度较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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