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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字当先做调解 法官粘合母子情
发布时间:2013-08-22 14:53:23


    本网讯(刘云吉)  “妈,没有你们,就没有我,我永远都是你们的儿子”,这是在2013年8月19日,彝良县人民法院毛坪法庭调解的一起返还财产纠纷案中,被告邓云对原告颜吉说的一句贴心话。在法官的调解下,母子俩冰释前嫌,重拾亲情。

    被告邓云属原告颜吉的儿子,原来家庭虽然贫困,但母子情深,家庭幸福,后因颜吉将自家的承包地转让给别人做宅基地,得到转让费320000.00元,因为这笔转让费,颜吉和邓云几乎是恩断义绝,还闹上了法庭。

    颜吉认为: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属自己的名字,起初是答应给邓云50000.00元作为孙女(邓云之女)上大学的费用,但是余下的270000.00却被两个儿子分成了三股帐,现如今颜吉已无劳动能力,没有了生活来源,于是要求邓云返还分去的90000.00元,作为自己今后养老的费用。但私下协商时,邓云始终不同意返还,颜吉起诉至法院,要求邓云返还140000.00元。

    邓云认为:自己做为家庭成员之一,理应分得土地转让费的相应份额90000.00元,但一口否认母亲给过自己50000.00元作为子女上大学的费用。

    法官见母子俩为金钱撕破了脸,在法庭上争执不休,立刻进行了制止,并对双方进行了批评教育,疏导双方要讲事理,知情理,懂道理,经过一番“说理式”的调解后,母子双方都惭愧地低下了头,法官立即穿针引线式地拉近母子亲情,最后,终于使这对母子重拾亲情。达成了调解协议,邓云返还颜吉90000.00元。

    通过这一幕,我想说:“金钱乃生外之物,血浓于水的亲情才是我们人生中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人的一生之中,只有家庭的亲情和父母的关爱才是最无私的,最值得你去珍藏和爱惜的”。(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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