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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买车第三日便酿惨祸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3-08-30 09:52:07


    本网讯(李春泉)  今年1月24日,易红敏购买了一辆小轿,买车第三天,易红敏开车去朋友家,在途经万载县将军西大道时碰撞到前方由左往右横过马路的武平乡,造成武平乡受伤的交通事故。武平乡随即被送往医院抢救,抢救过程中医生还曾下过病危通知书,好在抢救及时,武平乡脱离生命危险,但住院56天,用去医疗费5万余元。事故发生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武平乡诉至江西省万载县人民法院。

    近日,万载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易红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对此双方都无异议。武平乡在事故中受伤严重,经鉴定,其构成十级伤残。通过计算,武平乡在本次事故中的损失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15万余元。易红敏驾驶的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责任险。最终经过法院调解,保险公司赔偿了大部分损失,易红敏赔偿8000元。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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