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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遭公安盘问逃跑吞铁钉被抓 自首曾盗窃
发布时间:2013-08-30 10:11:13


    本网讯(黄洪涛)  男子因形迹可疑被公安盘问,乘机逃跑并吞下铁钉及纽扣仍被公安抓获,后交待了自己的犯罪事实。2013年8月26日,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盗窃案,一审判处被告人吕民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3年4月8日11时许,被告人吕民窜至丰城市剑光街道人民路沃尔玛出口处,见一辆银色绿源牌电动车未锁车轮,便将该车推至附近的丰城市老土管局巷内,把该车电源接通后骑至105国道剑南街道丁家村出口处,以人民币450元的价格卖给他人。经鉴定该车价值人民币2745元。

    2013年4月10日上午,当公安民警巡逻至本市剑光街道木牌楼巷,发现被告人吕民形迹可疑进行盘问时,被告人吕民乘机逃跑,并吞下铁钉及纽扣。公安民警及时将被告人吕民抓获,在再次进行盘问时,被告人吕民供述了盗窃电动车的犯罪事实。归案后,被告人吕民退赔失主经济损失人民币2800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吕民乘人不备,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吕民在公安民警进行盘问时,交待了公安机关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归案后,被告人吕民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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