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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吹铁皮砸伤脚 法院调解获赔偿
发布时间:2013-09-13 15:27:17


    本网讯(周淑芳)  9月10日,江西省彭泽县人民法院调解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 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江西省中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除已给付原告的8300元外,还再赔偿原告韩先生损失计27565元。被告彭泽县畜牧良种场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3月28日,原告韩先生受被告江西省中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雇佣在彭泽县畜牧良种场搭架子。2013年4月2日下午一点半原告准时上班,工作了半个小时左右,一阵风将围墙上的铁皮吹起,砸伤了原告的右脚跟,后经诊断为“右跟腱断裂”,在江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住院29天,用去医疗费17009.33元。被告彭泽县畜牧良种场向原告垫付了3000元,被告江西省中天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向原告垫付了8300元。原告损伤程度经彭泽仁杰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为轻伤乙级,护理期评定为60天。为其他损失,原告诉至法院,要求两被告赔偿30990.33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在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对此案进行了调解,被告代理人陈述调解意见后,原告表示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如上协议,此起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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