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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纠集同伙强行阻挠警察执法 三人同获刑
发布时间:2013-10-08 11:29:43


    本网讯(黄明强)  9月29日上午8点30分,广西东兰县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宣判一起妨害公务罪案,以被告人韦道军、韦建定、韦道义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六至九个月。

    2013年6月13日晚8点,东兰县公安局三位民警接到局领导电话后,到东兰县东兰镇同拉村同拉桥头设卡执行公务。晚11点左右,被告人韦道军路过此地时,因不满民警在该路段依法设卡拦截嫌疑车辆,便以民警不给其回家为由与民警发生争吵,随后还打电话纠集被告人韦建定、韦道义等人聚集到同拉桥头,威胁、殴打执法民警,致其中一名执法民警身受轻伤,强行阻挠民警执法活动,致使公安机关被迫中止执法活动。待局领导和其他民警赶到现象制止后,事态才得以平息。整个事件过程造成该路段交通瘫痪将近一个小时的严重后果。

    案发后,三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法院根据三被告人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韦道军、韦建定有期徒刑九个月,判处韦道义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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