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谢欣)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一男子不想着靠自己的双手劳动致富,却想快速捞钱打起了邻村耕牛的主意,想当个牛大盗盗窃几头耕牛卖了以后潇潇洒洒过个肥年,无奈事情败露被提起公诉。日前,广西南丹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罗单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南丹县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了该案。
2013年1月16日被告人罗单在罗传立家吃饭,并与罗传立、罗传闹商量决定去偷牛转卖要钱过年。次日1时许,三人持电筒窜到南丹县六寨镇陋里村陋里九队韦礼芳家牛圈。罗传闹在牛圈外守候,罗传立打开牛圈门进入牛圈将牛赶出,罗单则负责在牛圈外十几米放风。随后三人将盗窃所得的一头大母牛和一头小牛牵到壮里村麻塘二屯罗传闹家牛圈藏匿。因怕事情败露,由罗单联系罗名甫转移这两头牛至罗传胜家牛圈。后公安人员在罗传胜家牛圈内查获被盗水牛,并发还给失主杨秀梅。经南丹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的2头水牛价值人民币11500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罗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11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诉请法院依法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