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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男出狱重操旧业 把手伸向狱友领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3-11-05 11:46:32


    本网讯(杨盛承)  一男子因诈骗服刑出狱后,不思悔改,把诈骗之手伸向“狱友”,以帮“狱友”及亲属买驾驶证为由,骗得现金12200元用于挥霍。近日,广西资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林华彬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出生于广西荔浦县的被告人林华彬,2009年5月19日因犯诈骗罪被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11年6月22日被告人林华彬应狱友喻桂清之邀到资源县玩耍,在吃饭时,喻桂清提出要办理驾驶证,被告人林华彬谎称自己认识办驾驶执照的人,只要交4000钱就可以帮其买到驾驶证。喻桂清信以为真,于是将3000元现金交给被告人林华彬,让林华彬帮其买一个驾驶证。后来,喻桂清的亲戚赵周福、喻寿林听喻桂清讲他朋友林华彬可以买得到驾驶证,于是在喻桂清的带领下到桂林市找到被告人林华彬,在桂林市瓦窑的一宾馆房间里,将需要办理驾驶证的7000元钱交给了林华彬。又过了将近两个月后的一天,被告人林华彬来到灵川县八里街赵周福的工厂里,骗赵周福说已帮其办好了驾驶证,但是还缺些钱,赵周福又将2200元现金交给林华彬。林华彬将上述钱款挥霍后,便不再与喻桂清等人联系。

  法院认为:被告人林华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林华彬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五年内再次故意犯罪,属于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林华彬认罪态度较好,依法酌情从轻处罚。综上,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陈文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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