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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宣扬"世界末日"蛊惑群众崇信邪教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3-11-06 14:09:23


    本网讯(伍秀春 蒋虎)  近日,广西全州县法院一审审结一起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案。一审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被告人丁巧英有期徒刑四年。

    2012年12月15日9时许,被告人丁巧英与蒋双秀、刘彩云、邓康记(均被取保候审)等人携带宣扬“世界末日”、“全能神”的非法印刷宣传资料和扩音器,到全州县龙水镇亭子江(地名)圩日上宣扬“世界末日”等言论,蛊惑群众崇信邪教才能逃避灾难,扰乱社会秩序。随后,公安机关将被告人丁巧英等人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丁巧英在邪教组织被取缔后,也因从事邪教活动受过到行政处罚,但仍屡教不改,伙同他人公开在公共场所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丁巧英当庭自愿认罪,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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