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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为争地起纠纷 法官千里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3-11-22 13:29:45


    本网讯(罗祥对)  原本两家关系要好的邻居,近日却为了以前说好的换地一事而发生纠纷。在村干部的几次调解下,两家人都无法达成协议并因此发生了打架事件。近日,云南省鲁甸县人民法院龙头山中心法庭的法官驱车千里来到该村,调解了这起因换地引起的健康权纠纷。

    原告刘翠与被告李群仙是翠屏村二家村社的人,两家是邻居,加上两人年纪相仿所以相处的很融洽。后来因为被告李群仙家想修建房屋,但苦于没有宅基地,于是就对刘翠家提出用她家的庄稼地来调换刘翠家的一块宅基地修建房屋。考虑到两家平时的关系和刘翠家本身的需要,刘翠就同意了。

    庭审中刘翠表示,两家发生打架并不是因为后来自己家又不同意换地了,而是李群仙家说话不算数。因为一开始换地时自己就说过,当时自家地里还有四棵核桃树,砍了怪可惜的,不如就留下等今年核桃果子成熟刘家收了之后,地和树就随便李群仙家处理了。但是核桃成熟后,李群仙却不准收核桃了,为此双方才发生争吵,刘翠被打伤住院,花了医药费1200元,而李群仙也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

    为此,刘翠才将李群仙告上法庭。被告李群仙辩称,当时刘翠家并没有说过还要来摘核桃的话,既然地已经换了核桃当然也属于自己家了,何况是两家都动手了,自己也被打伤了,所以医疗费就该各自承担。

    眼见双方争执不下,法官只好分开来做双方的工作,希望两家不要再为了已经发生的事结下更深的矛盾。后经法院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李群仙自愿赔偿原告刘翠的医药费等各项费用人民币1200元,并当庭给付;并保证双方以后不再因此事发生任何纠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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