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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院为商丘法官张晓华记个人一等功
发布时间:2013-12-17 10:06:26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
河南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作重要讲话

    本网讯(冀天福/文 曹红歌/图)  2013年12月16日下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为见义勇为的商丘中院法官张晓华记个人一等功。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勇,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德安,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曹卫平、袁永新、年万红,巡视员张中林,纪检组长王宏昌,政治部主任王树茂,执行局局长宋海萍在郑州主会场出席会议。谢德安副院长主持会议。

    会上,纪检组长王宏昌宣读了淇县法院执行人员违纪事件的情况通报和《关于在全省法院开展治理接受当事人财物宴请及安排娱乐等其他利益专项活动的决定》。政治部主任王树茂宣读了《关于为张晓华同志记功的决定》和《关于开展向张晓华同志学习活动的决定》。

    2013年12月3日早上8时左右,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张晓华驾车到商丘市睢阳区区委公干,行至归德南路奥林匹克花园附近时目睹一起重大交通事故。事故造成多人伤亡,一名曹姓女士抱着满身是血的孩子在路边大声哭喊,情况十分危急。见此情形,张晓华当机立断,迅速停车,载上曹女士母子向医院急驰,努力为救治伤员争取时间。得知曹女士没有带钱后,张晓华主动拿出2000元钱给了曹女士,直到医院医生接诊妥善安置后,张晓华才悄悄离去,没有留下任何个人资料和联系方式。

    张晓华用实际行动阐释了一名共产党员的优秀品质和人民法官的社会担当,在人民群众最需要的时候,他没有丝毫的犹豫,挺身而出,果断施以援手。他是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光辉典范,是全省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根据他的事迹和《人民法院奖励暂行规定》,省高院决定:为张晓华记个人一等功。

    张立勇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指出,张晓华在办事途中,见到一家三口遭遇车祸,在当下很多人都担心救人可能会被讹诈的情况下,想都没想,果断出手相助,不但冒着闯红灯被扣分罚款的风险把受伤人员送到医院,安顿好后还留下了2000元钱,不留姓名就离开了。后经被救助方借助新闻媒体等多方面力量,才找到了他。张晓华的事迹公开报道后,在商丘引起了很大轰动,网友的留言全是敬佩、赞扬,真真正正是“救人不留名、感动一座城”。而淇县法院执行人员在一起执行案件中,多次接受当事人吃请、唱歌、洗澡,被当事人拍了下来挂到网上。今天,我们把学习张晓华先进事迹与通报淇县法院执行人员在违纪事件放到一个会里,目的就是要通过这种鲜明对比,让大家真真切切感受到什么是好什么是坏、什么是美什么是丑、什么是我们倡导提倡的什么是我们抵制惩戒的。全省法院要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刻反思淇县法院执行人员在违纪事件,以此为戒,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全省法院队伍纪律作风建设。

    张立勇要求,全省法院必须从这些违法违纪事件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对司法作风进行一次大反思、大检查、大整改。要开展好治理接受当事人宴请娱乐等利益专项活动,加大查办力度,研究制定约束干警八小时之外活动的铁规,建立领导干部廉政失职问责制度,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纪律作风问题是大问题。全省法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作为当前加强队伍建设的首要内容抓紧抓好,努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法院干部队伍,以更加过硬的素质、更加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工作新局面。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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