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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驾摩托撞行人致自己死亡 家属获赔1.1万
发布时间:2013-12-24 10:23:48


    本网讯(杜遥)  近日,陕西省彬县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超乎寻常的交通事故案件,王营下班后骑摩托车回家撞到了同向而行的行人李立的背后,当场致王营死亡,李立腿部受伤。本案经法院调解,被告李立给付原告蒙英秀(系王营妻子)11000元。

    本案原告蒙应秀诉称,其丈夫王营骑摩托车撞到了行人李立,致王营当场死亡,由于李立负该次事故次要责任,应承担一定损失,故起诉至法院要求李立赔偿损失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共计16800元。

    被告李立答辩称,该次事故造成李立腿部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5600元。并且李立靠右行走,当时王营骑摩托车从李立身后驶来,撞到李立背部,现王营已死亡,同意各自处理各自的事,双方不应再追究,不同意赔偿。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丈夫王营下班后骑摩托车回家,行至彬县小章坡路段时与同向而行的行人李立发生交通事故,致摩托车驾驶人王营当场死亡,行人李立右小腿受伤。经彬县交警大队认定,王营负该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李立负该次事故的次要责任;并查明,该肇事摩托车系王营所有,未购买交强险。李立受伤住院花去医疗费5600元。

    本案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王营的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共计174700元,由于该次事故是机动车与行人发生肇事,机动车负主要责任,由李立给付蒙英秀11000元结案。

    在本案中,行人李立负次要责任的原因是李立行走的地方距离路右边缘2.3米,并非靠“右”行驶;(本文人物均系化名 )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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