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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误汇他人账户50万 父亲诉求返还获胜诉
发布时间:2014-01-29 15:50:06
本网讯(金松) 因汇款人粗心大意,填错收款人信息,将一笔50万元的款项错打到他人的银行账户上,发现出错的李某在向高某讨款未果后,诉至法院。近日,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这起不当得利纠纷案,判决收款人高某返还不当得利359965元及相应利息。 2013年5月,李某的儿子通过银行转账时,错将收款人误填成了高某的信息,将现金50万元汇至被告高某账上,扣除手续费35元,实际汇入499965元。李某发现汇错账户后,即与高某交涉却无果,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高某返还了14万元,并出具保证书,承诺于2013年6月前返还剩余的359965元。高某未按承诺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李某一纸诉状将高某告上法庭。 法院认为,被告高某占有原告李某所误汇入其账上的499965元,导致原告财产遭受损失、被告获得利益且获利无合法依据,依法应认定为不当得利。高某承诺将剩余的359995元于2013年6月前全部返还,现仍未返还,已构成逾期违约,应承担因逾期返还给李某造成的损失。据此,法院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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