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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受洗车服务不给钱 经营者法院维权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4-02-13 14:56:00


    本网讯(毛伟)  享受了洗车等服务后却拖欠费用,经营者无奈走上法院维权。近日,江西省铅山县法院审结了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判决被告铅山县某煤矿支付给原告余波洗车等费用1万余元。

    余波系铅山县一洗车店经营者,经营洗车、汽车材料装潢等业务。铅山县某煤矿的车辆在该店洗车、进行汽车装潢。后经双方结算,该煤矿共欠汽车材料、洗车费等1万余元,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欠条。余波经多次催收未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共欠原告汽车材料、洗车费1万余元,有欠条为凭,被告应当履行付款义务。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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