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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治疗不当致患者产生并发症被诉赔三万五
发布时间:2014-02-26 09:09:09


    本网讯(胡四清 谭洁)  李某因类风湿疾病在某诊所诊治时,因诊所诊治不当出现药物反应,而后产生并发症。近日,在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法官的调解下,达成调解协议,该诊所一次性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5000元,李某治疗过程引起的其它并发症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2013年6月,原告李某因类风湿疾病到被告华容县某诊所治疗。7月,原告李某出现药物性反应并产生并发症。原告李某认为被告的医疗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

    法官耐心听取了李某和该诊所的陈述,并就医疗纠纷的相关诉讼程序及法律规定向双方做了介绍,从法律角度对李某的疑问进行解答和分析,同时积极与诊所方面沟通。最终,医院和李某均表示愿意接受法官的调解,在三方共同努力下,达成了上述的调解协议。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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