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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跟堂哥“上道”实施抢夺被判缓刑
发布时间:2014-03-10 09:44:50


    本网讯(周建坤)  未成年人苏某辍学后,在不务正业堂哥的影响下,很快“上道”,伙同堂哥实施抢夺。3月7日,广西靖西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以抢夺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一年零三个月,缓刑二年;以同样罪行判处其堂兄苏日达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

    苏某不爱读书,初中一年级未上完便辍学外出打工,但小小年经无所作为,打工不成只得回家呆着,闲着无事,便跟随堂哥苏日达混。岂料堂哥为人不正,手脚不干净,整天干些偷鸡盗狗之事,并时常跟苏某说起如何快速“弄钱”的事儿。常言道:近墨者黑。在苏日达的影响下,苏某渐渐被“潜移默化”,并很快 “上道”。

    2013年9月17日23时许,哥俩共谋后来到靖西县城,由苏某驾驶摩托车搭载苏日达,苏日达动手实施抢夺,抢得现金300多元及手机等物品。后两人分赃。一次得手,两人沾沾自喜,苏某更是幼稚地认为跟随堂哥找到了赚钱的门路。10月3日23时许,两人又以同样的方法实施抢夺,抢得现金110元、手机等物品。哥俩两次抢夺他人财物共计2630元。天网恢恢,两人很快堕入法网,并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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