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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医患关系的构建
作者:郭仕伟   发布时间:2014-03-12 13:51:02


    【摘要】 医患关系本应当是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的。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个人对自身权益日渐关注,大量医疗事故被媒体曝光,人们开始对医院产生信任危机,医患关系也逐渐变得恶劣起来。在构建和谐社会之风劲吹的今天,如何营造一种和谐的医患关系,已成为摆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面前的诸多课题中的重中之重。本文从认识我国医患相互关系和实质出发,阐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必要性;列举当前我国医患关系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构想。

    【关键词】 医患关系 现状 构建    

    一、医患关系的相关概念

    医患关系是指“医”与“患”之间的关系。“医”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属以及除家属以外的病人的监护人(有时称作“患者方面”)。医患关系是医务人员与病人在医疗过程中产生的特定医治关系,是医疗人际关系中的关键。

    二、医患关系的实质

    医患关系的实质是“利益共同体”。因为“医”和“患”不仅有着“战胜病魔、早日康复”的共同目标,而且战胜病魔既要靠医生精湛的医术,又要靠患者战胜疾病的信心和积极配合。对抗疾病是医患双方的共同责任,只有医患双方共同配合,积极治疗,才能求得比较好的治疗效果。在疾病面前,医患双方是同盟军和统一战线,医患双方要相互鼓励,共同战胜疾病。

    三、构建医患关系的必要性

    近年来,当前医患关系越来越受到重视,医护人员同时承担着管理者、沟通者、照顾者、代言者、保护者及教育者等多重角色。因此,医护工作者不仅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而且要有高深的专业素质、广博的人文素质。知情、同意、自由、不伤害、最优化,这是国际社会认同的医学道德的最基本原则。我们应该采纳适应新时代发展的理念,加强医护人员人文素质的培养,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加强人文科学知识的学习并应用于医患活动中,达到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目的。

    四、当前医患关系现状及存在问题

    随着医学科学技术的发展,医疗水平逐步提高,人们的身心健康得到了更好的保障。同时,人们的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增强,维权意识逐渐提高,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医患矛盾激化,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医疗纠纷明显增加。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监管工作不到位。

    当前,我国公立医院主要支出费用是靠为患者提供医疗服务收取的, 医院设备购买靠收费来解决。医院的行政开支如日常开支、发放奖金等支出项目也靠收费保障, 但又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这种机制的直接后果就是医院过分注重经济收入而忽视群众利益造成医患关系紧张。由于患者、患者家属以及相关监管部门对医学知之甚少,很难做到有效监督。目前对医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费用监管就是靠医院自己监督自己,而负有监督职责的卫生行政部门往往监督不到位。而作为患者又不能对医院内部情况进行监督,特别是医疗费用的支出情况不了解,容易产生疑问,从而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渠道。

    (二)处理和解决医疗纠纷方面立法尚不健全。

    医疗卫生事业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针对其特殊性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卫生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未能真正起效于解决现实中的医患纠纷。尽管2010年开始实施的《侵权责任法》,针对2002年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做出了较大篇幅和内容的调整。但其在司法实践过程中的具体适用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但是规定过于原则,不便于操作,没有结合医疗特点专门立法进行规范,一旦出现事故鉴定机构仍是医疗部门的人员承担鉴定,容易引起群众对鉴定结果产生怀疑,导致医患纠纷不断增多,且处理难度大。这是目前医患关系紧张的另外一个主要原因。

    (三)医疗体制不健全,部分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缺失。

    在我国,由于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存在,医疗资源分配不公等因素影响,导致很多政策措施得不到落实;而且长期以来,医务人员队伍建设缺乏人文素质修养,政治思想教育不到位,行风建设措施未落实, 造成一些医务人员在服务过程中态度生硬, 有的医生技术水平不高, 职业素质低, 在医德医风中存在一些不正之风,有的甚至出现腐败问题, 导致群众的不满。虽然这些只是行业中的个别现象,但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杜绝。由此引发的患者对医生的不满,在预期医疗效果与实际落差过大时,也就难免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新的催化剂。

    (四)新闻媒体的影响。

    新闻媒体具有一定的舆论导向作用。现在医院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新闻媒体更是愿意对医疗纠纷和事故进行报道,并且明显地带有感情色彩,倾向于患者这个弱势群体,往往对医务人员的辛勤劳动视而不见。媒体为弱热群体鼓与呼,确实为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打击红包、回扣,降低医疗费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起到了正面积极的作用;然而片面的报道会误导读者,加重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给有效防止医疗纠纷发生带来负面影响。由于媒体过分强调患方的弱势群体地位,在一定程度上对医患冲突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某些媒体为了寻求卖点,打出醒目的标题来吸引读者,草率地发表带有倾向性的意见,为片面追求新闻的轰动而进行炒作,忽视了医疗行业的特殊性,夸大了医疗机构的过失。通过媒体错误的舆论导向,激化了医患之间的矛盾,从而诱发医疗纠纷的发生。

    (五)患者对医方的期望过高。

    由于患者对医疗诊疗工作和医学知识不够了解,维权意识却又异常强烈,对医疗诊疗的效果期望值过高。认为有病到医院就应治好, 而治不好就是医院的过错。而患者对医务人员也缺乏理解,又不了解医学知识,对治疗过程的复杂性更是不了解。一旦病人没有治疗好, 或出现死亡,或产生高额费用,且达不到预期疗效,就自认为医院有责任, 进而大闹医院,甚至打骂医务人员,完全忘记了之前医生护士付出的大量劳动。

    五、对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设想

    针对以上医患关系紧张产生的原因,要改善医患关系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

    (一)建立健全医疗纠纷处理机制。

    目前,我国处理医疗纠纷的方式主要包括三种方式:一是医患之间协商解决。但这种方式缺乏必要的依据,同时也不利于加强医方防范医疗纠纷的意识,存在一定缺陷;二是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虽有较强的专业技术性,但由于体制的关系,其意见往往不能使患方信服,实际操作上难以真正发挥作用;三是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其执行主体为司法鉴定机构,鉴定的主要包括是否存在医疗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及过错的参与度等问题。鉴定由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消除了与医疗机构之间的利益关系,客观上更能体现医疗纠纷司法鉴定意见的客观性、公正性。

    (二)注重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医疗卫生事业是为保障国民身心健康服务的公益性事业,但在现行体制下,我国的绝大多数医院带有明显的盈利目的,这就加重了病人负担,激化了医患矛盾[5]。因此,国家必须加强对医疗卫生事业的支持力度,增加投入,既改善医疗卫生事业的硬件环境,又要改善基层医护人员的待遇,减轻病人的负担,使病者有所医,体现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

    (三)应加强媒体的沟通和联动, 正确引导社会舆论,促进医患关系的健康发展。

    虽然医疗卫生行业中存在一些不正之风,但毕竟不是主流,我国广大的医务工作者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因此,作为媒体工作者,报导应实事求是,不能以偏概全,更不能带有倾向性,防止影响人们对客观事实的正确认识。特别是医疗纠纷,其原因复杂多样,报道应科学分析,正确引导,从而有利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从而有效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四)加强医患沟通,改善医患关系。

    新型医学模式要求医疗服务必须以病人为中心,既要重视对躯体健康造成损害的致病因素,又重视对精神健康造成危害的心理社会因素。医患之间有效沟通,不仅可以打消病人的疑惑心理,减轻甚至去除病人的精神负担,而且增进与医生之间的理解,积极配合治疗,取得良好的治疗效果。目前,人们的维权意识逐渐加强,加强医患沟通,能减少因沟通不良、告知不及时所引起的医疗纠纷,有效维护医患双方的权利。

    由于科学技术的限制及人们对医学问题认识上差异,医疗纠纷还将长期存在。针对目前这种状况,我认为个人、社会、政府应积极有效地进行沟通、协商,完善相关的制度体系。如何正确预防医疗纠纷的发生,如何恰当处理医疗纠纷,对于构建良好医患关系,化解医患矛盾,构建和谐社会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作者单位:广西天峨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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