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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难忘的送达
作者:张艳琪 发布时间:2014-04-28 13:39:58
不久前,我接手的一起离婚案件的被告在辽宁省丹东市。早就听闻那里出产海鲜,我心里盘算着在向被告送达成后,或许有机会尝个鲜。 做了十多年的民事法官,走南闯北,经历过多次的外出送达,积累了一定的办案经验,心想一起离婚案件的送达不过是“小菜一碟”。简单准备一下后,便和书记员踏上了前往丹东的旅程。 经过一夜的颠簸,火车在淅淅沥沥的小雨中驶入省城哈尔滨车站。乍暖还寒伴随小雨,好冷!我俩不禁打了个哆嗦抱起肩膀,出站后立即与原告联系,然后转乘去丹东的火车。 由于原告起诉前就已经搬回到阿城的娘家,所以送达的问题都是电话与我沟通,没有说明详细案件情况,在去丹东的车上我才了解到实情。原来,原、被告是通过网络结识的,双方没有充分了解,草率举办了婚礼,婚后发生诸多矛盾,被告到了丹东一去不回,原告无奈也只好回了娘家。双方的矛盾已经很深,已经发展成双方家庭间的矛盾。此时,我才意识到送达会有难度,心情变得格外沉重,品尝海鲜的想法也荡然无存。 一夜的火车,辗转反侧,不能成眠,我把可能遇到的情况、可能发生的危险想了一遍又一遍,又向原告和书记员分别交待了她们应该注意的事项,我有责任保护她们的安全。 终于到了丹东,闻到了海蛎子味,却没有一点儿食欲,看她们简单吃了一点儿面条,便赶往被告工作的饭店。我让原告在远处指认被告后,告诉原告和她母亲快速离开,避免让被告看到后引发争执,激化矛盾。我与书记员进屋后向被告出示了工作证同时送达起诉状副本,询问他对离婚的意见,是否同意离婚?是否同意立即开庭等。没等我说完,被告马上反应到是原告与我们同来的,不然我们找不到他工作的地方,站起来就要往外跑去找原告。好在我已经防备他这一手,进屋后便站在门口与他说话,看他要往外走,便用手挡住了门。可我没想到他竟然敢上来推我,我一边用手死死把住门,一边给他做思想工作,希望他能正确看待这个问题。虽然把我的手也弄破了、手表带也弄坏了,最终也没让他走出去,但他情绪依然激动,因为原告欺骗了他很多钱物,他坚决不同意离婚,更不同意开庭,并且要找原告“理论理论”。没办法,只好通知他在答辩期满回鸡西开庭。 为了防止他跟踪我们找原告,我事先和原告约好让她在汽车站大厅内等我们,因为那里人多,并且有很多保安,不会有危险,也方便我们出行。和书记员出来后,我俩走走停停,一会儿看看后面,一会儿拐个弯,就怕被告跟上来,又害怕走“丢”,真像是“做贼”啊! 终于到了客运站,我松了口气。可万万没想到的是,刚过了十多分钟,被告就找到了客运站,因为我眼睛一直盯着门口,看到他过来我立即迎上去,站在保安面前把他挡住,他没敢往里面硬闯。我问明他的来意,想与原告见面谈谈,我告诉他我有义务保护原告的安全,所以不能让他单独见面,但我又不想错过这个调解的机会。后来我看到客运站旁边就是派出所,就到派出所找到所长,表明我的身份,表示想借用他们的一间办公室,让原、被告见面协商离婚的问题。所长非常热情,当即打开一间办公室让我们工作,最后又把我们安全送上返程的客车。 虽然双方当事人最终没有达成调解协议,但送达工作顺利完成,我也又经历了一次人生的历练。直到现在回想起来,还很后怕,真是一次有惊无险的送达呀! (作者单位: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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