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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次借款近三十万 借款人到期未还被起诉
发布时间:2014-04-30 09:06:34
十次借人近三十万 借款人到期未还被起诉 2011年12月6日起,被告先后共向原告借款10次共计29万元,有被告分别于2011年12月6日、2012年3月10日、2012年5月28日、2012年6月17日、2012年7月21诶、2012年9月7日、2012年9月8日、2012年9月23日、2012年9月26日、2012年10月26日向原告出具的10份借据为证,双方口头约定月息1份,借款1个月,借款到期后,经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要未果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本金29万元及利息。 来源:
淇滨法院
责任编辑:
张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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