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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贺州政协原副主席毛绍烈涉嫌受贿受审
发布时间:2014-05-07 14:34:29
本网讯(陈延芬 潘梅清) 5月6日上午,广西贵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政协副主席毛绍烈受贿、滥用职权案。 法庭上,贵港市人民检察院控诉,毛绍烈,男,1961年2月22日出生,捕前任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政协副主席,利用担任原县级中共贺州市委副书记兼政法委书记、钟山县县长、县委书记、贺州市副市长等职务之便利,接受他人请托,在工程项目建设、项目规划审批、职务调整、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陈纪普等38人送给的现金、银行卡、住房等财务,共收受人民币1138.0753万元。另外,其还利用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钟山县县长、县委书记、贺州市副市长期间,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减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造成国家经济损失923.3828万元。毛绍烈的行为构成受贿、滥用职权罪。 贵港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依法开庭审理,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将择期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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