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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乐法院开展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
发布时间:2014-05-12 15:13:32


    本网讯(黄少华 杨宗海)  广西平乐县人民法院从今年5月开始,深入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切实打击规避金融债权执行行为,进一步预防和化解金融风险。

  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平乐法院今年在全市首先开展涉金融案件专项执行活动。该院执行局四月底召开全局干警工作会议,统一思想,成立以朱建荣院长为组长的清理金融债权案件专项执行活动领导小组,并制定具体的切实可行的的活动方案,对重点案件一一分解,通过切实加强工作领导、强化工作责任、开展工作督导,确保此次为期半年的专项执行活动取得成功。

  二是执行局精心组织,集中攻坚。为使涉金融执行案件专项活动取得扎实效果,平乐法院分管执行副院长黄永智、执行局长黄少华对此次清理活动多次提出具体要求,针对各类案件的不同表现,有的放矢制定执行措施。彻底摸清此次专项执行活动涉及的案件情况,挂牌督办。对抗拒执行的,依法采取拘留、罚款、录入失信被执行人等强制措施,威慑被执行人及时兑现执行款。四是加班加点整理案件,全局采取“白加黑、五加二”的工作模式理清执行思路,确定具体案件的执行措施。加大宣传力度,在法院电子屏幕、电视台滚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同时发挥执行联动机制的作用,依法限制其贷款、高消费、出境等民事行为。

  三是执行员入情入理、文明执行。注重执行方式和执行效果。该院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注重对被执行人的尊重,做到有理有节、文明合法执行。对被执行人的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开展思想动员工作。同时在办理手续之际送水送饭,对被执行人予以人文关怀。被执行人在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动员之下也开始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截至5月12日,平乐法院司法拘留4人,对10人处以五千元罚款,执结标的额共计15万元人民币,同时通过在各种媒体曝光失信被执行人66人,震慑了逃避债务的被执行人,为此次活动的开展起了个好头。



责任编辑: 李亨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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