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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绥江经验”入脑入心
作者:张银 发布时间:2014-05-13 10:26:44
当前,全国上下都在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根据上级法院,县委及本院的相关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讨论交流等方式,认真学习《把群众当亲人——绥江县移民搬迁工作典型事迹选编》,使自已深受教育,在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认真学习了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懂得了认知来源于不断的持续学习、经验来源于群众、真理来源于实践,思想上受到深刻教育,认识有了新的提高。紧紧围绕绥江经验的 结对“包保”一家亲、民情办理“一条龙”、政策共商“一条心”、信息公开“一扇窗”、城乡统筹“一盘棋”五大亮点的主要内容,努力学习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的新经验、新方法。在绥江经验中,广大党员干部不戴官帽子,不摆官架子,“微服私访”,深入基层,听真话,察实情,从人民群众生活的酸甜苦辣和喜怒哀乐中发现问题,查找根源,化解矛盾,弥合冲突,改进工作,推动发展。 从“一家亲”体现了干部与群众之间一个“情”字,以情动人,以情感化,拉近了干群关系、缩短了干群距离,赢得群众理解、信任和支持,形成克服困难、助推工作的合力;民情办理“一条龙”,尽最大努力回应群众诉求。从“一条龙”体现了机关和基层干部职工为民服务的一个“快”字,把“为民、务实、高效”落实到行动上,形成服务的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提升服务效率,推进工作开展;政策共商“一条心”,尽最大努力维护群众利益。从“一条心”体现了各级党组织和群众之间的一个“信”字,各级干部认真代表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换位思考,以党心赢民心、以公心换真心,从而做到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信息公开“一扇窗”,尽最大努力打消群众疑虑。从“一扇窗”体现了群众利益的一个“公”字,以公开促进执政者的公正,以公正体现群众利益的公平,以公平消除误解,化解了矛盾,保证了和谐和稳定。 总之我认为学习“绥江经验”应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具体到司法领域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是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和必然选择。法院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惟一机关,是直接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体现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司法机关。人民法院通过开展大量审判工作,充分运用法律维护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树立了司法权威,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但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新的社会问题不断涌现,对一些问题解决的不满或长期得不到解决,使一些民众对于司法机关缺乏信任和认同感,甚至对司法公正提出了质疑。加之法院内部存在的少数法官作风不正、形象不佳,不遵守职业道德,不公正司法,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使民众对法官信赖度大打折扣。民众对法院产生的“信任危机”,使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战。 学习“绥江经验”与正在开展党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给予我们一个重塑“金身”的机会,只有我们在健全和完善法律体系的同时,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从内部查找出“病根”,通过“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加强自身建设,以更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公正廉洁司法,更好地维护民众的合法权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人民法院在新形势下做好群众工作提出了更高的目标要求。我作为基层人民法院的一名干警,积极参加学习“绥江经验”。自己加深了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的理解,个人认为人民法院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 的问题,最终就是要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坚持用群众路线统揽法院工作,切实将实践党的群众路线作为推动人民司法事业的发展之基、力量之源,坚决克服“四风”,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群众的高度信赖和充分认可。 责任编辑:
李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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