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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年前共谋卖一儿童 男子落网领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05-14 14:11:02


    本网讯(张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年前伙同他人拐卖儿童的被告人李金平还是为他当初的行为付出了代价。日前,贵州省黔西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拐卖儿童罪判处被告人李金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000元。

    1993年4月7日下午,被告人何成军(已判刑)赶集回家将在路边玩耍的王某(6岁)哄骗到附近山上藏匿。何成军找到刘佳友(已判刑)帮忙联系买家卖掉王某,并承诺给其报酬100元。刘佳友遂找到李金平共谋卖王某的事,最终通过顾安顶(已判刑)联系,两人将王某以1500元的价格卖给罗清德(已判刑)、李家庆(在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金平伙同他人拐卖儿童一人,其行为触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拐卖人口罪。法院综合被告人李金平在本案中的地位作用及犯罪情节,决定对其减轻处罚。据此,该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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