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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一男子持刀抢劫发廊刺死一人今日受审
发布时间:2014-06-10 10:53:34


    本网讯(汪次安)  2014年1月12日晚,广东省翁源县江尾镇江尾村村民沈卫强,窜到该县龙仙镇前进路雅丽休闲发廊,假意松骨按摩时对被害人刘某英实施抢劫,并致其死亡。今天(6月10日),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公诉机关指控,2014年1月12日晚,被告人沈卫强携带壹把不锈钢水果刀,窜到翁源县龙仙镇前进路被害人刘某英经营的“雅丽休闲”发廊,要求刘某英为其松骨按摩。期间沈卫强趁刘某英不备,拿出事先准备的水果刀威胁刘某英拿钱出来。刘某英不从,沈卫强便持刀朝刘某英的头、眼、颈等部位猛刺数刀,致刘某英当场死亡。随后,沈卫强将刘某英钱包内的480多元现金及一部黑色酷派手机抢走并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刘某英系被他人用锐器切颈部造成右颈内动脉横断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2014年1月18日凌晨0时许,被告人沈卫强在翁源县龙仙镇富源大酒店门口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公诉机关指控认为,被告人沈卫强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工具将他人杀死后劫取钱财,手段残忍,其行为已构成了抢劫罪。

    此案韶关市中级法院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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