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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度智障收银员吧台内猥亵8岁女童获缓刑
发布时间:2014-06-26 10:39:01


    本网讯(简小利)  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彤彤(8岁),放学后到超市买零食,被“80后”超市收银员吴俊拉到吧台内猥亵。近日,四川省营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以被告人吴俊犯猥亵儿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今年3月19日傍晚,放学回家的彤彤来到街上一小超市买零食。超市收银员吴俊看到四下无人,对长相乖巧的彤彤产生了邪念。他将彤彤唤至吧台内,脱下其裤子,抱在自己的大腿上坐着,并抚摸其大腿和腹部。然后他脱下自己的裤子,想让彤彤摸其下体,彤彤见状害怕至极,挣扎着跑出了超市。

    彤彤跑后,吴俊并没有追赶,而是穿上裤子继续在店里卖东西。彤彤心中害怕,跑回家哭着把事情告诉了奶奶。奶奶带着彤彤来到超市,彤彤指认吴俊,奶奶愤慨难耐,上前质问吴俊为什么欺负孙女,并扬起手打了吴俊两耳光。

    超市的大动静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吴俊见围观街坊越来越多,就跑往屋内躲了起来。随后,吴俊在家人的陪同下向彤彤及其家人道了歉,并和哥哥一起,来到当地派出所,投案自首。

    日前,公诉机关以吴俊犯猥亵儿童罪依法向营山法院提起诉讼。

    营山法院审理认为,吴俊无视国家法律,对明知不满14周岁的幼女实施淫秽下流行为,侵害了幼女的身心健康,已构成猥亵儿童罪,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吴俊犯猥亵儿童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另查,吴俊患有精神发育迟滞轻度智力障碍,系限定责任能力的人。最后,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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