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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司法行为有效机制的新探索
作者:河南省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院长 郑建林   发布时间:2014-06-27 14:52:04


    近年来,湖滨区人民法院牢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以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为方向,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在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的同时,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健全规章制度,为规范司法行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健全规章制度,确立规范司法行为的基础。

    司法公正包含实体公正、程序公正和形象公正三个方面。虽然近年来法官队伍整体素质和知识结构在不断提高和改善。但是仍然存在少数法官司法能力不强,办案中低级差错不断,个别法官责任心不强,漠视当事人的权利,甚至办人情案、关系案等。规范司法行为,是司法公正的重要内容,规范司法行为要贯彻“标本兼治”的方针,立足长远,为法院各项工作的规范运行建章立制。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院领导班子研究修订完善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同时加强干警政治思想和服务宗旨教育,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审判,继续深入开展“一个党员一团火、一个支部一盏灯、一个法院一面旗”活动,使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是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最后一道保障机关,人民法官肩负着不可替代的重大责任,而规范司法行为是维护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重要形式,也是接受群众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接受舆论监督的重大举措。领导班子重视、制度详细有效成为我院规范司法行为的基础。

    二、着眼公正效率,规范审判管理制度

    1、规范审判责任制度,切实改进审判质效。

    为切实改进司法作风,树立司法公正的形象,我院先后制定完善了《关于规范庭审活动的规定》、《主审法官工作室工作规定》、《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审委会工作规则》、《法官廉洁自律规定》、《人民陪审员制度》、《规范干警作风纪律行为准则》、《案件四评查工作规则》、《裁判文书制作比赛规则》以及司法为民具体措施等制度文件,对工作纪律、作风纪律、司法礼仪、审判纪律、工作责任心、廉政建设等方面以及文书的制作和庭审的规范等工作行为都有具体要求,为保障司法效率,还把争当办案能手、办案标兵的活动以制度形式确定下来,在办案人员不增加的情况下,办案数量不断增加。从而使审判秩序更加规范、内部管理更加严谨、审判工作各个岗位、各个环节的责任更加明晰。

    2、采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务

    我院十分重视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和功能的完善,从完善服务中心的硬件设施和工作制度来方便群众诉讼。在服务中心采用“窗口式”开放办公,设置休息座椅、饮水器具和卫生服务设施,提供笔墨纸张、电话服务;还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来访须知、风险告知书等诉讼指引资料;并在服务中心公布服务承诺、工作流程、管理制度等信息;对来院当事人由专业人员值班,以引导当事人诉讼,全面落实立案和信访制度。设置宣传栏、公告牌和利用我院网站等方便查阅的形式,公布本院管辖的各类案件的立案条件、立案规程、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文书的样式、诉讼费用的收费标准及缓、减、免交诉讼费的基本条件和程序、案件审理与执行工作流程等事项。同时还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电子显示屏,提前一周将需要开庭的案件予以公布,并注明公民凭有效身份证件可以参见案件旁听。今年结合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我们不断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功能,推出了许多新措施方便群众诉讼,在大厅设立便民自助服务终端电子触摸屏,手指轻轻一点,案子进展一目了然,让当事人方便快捷地查询案件信息。

    3、设立主审法官工作室,积极探索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

    湖滨区法院去年以来,积极探索新型合议庭审判制度,结合审判工作特点,设立十个主审法官工作室。运行中,我院加强服务保障,开展办案标兵活动,制定合理奖惩机制,工作室进行合理分工,取得明显成效。通过这段时间的运行,主审法官工作室的优越性,体现在了几个方面:一个是法官团队效率比较明显,发挥了专业化团队的作用,改变了过去单个、重复性的劳动;其次是强化了管理,实现了管理的有序化;再次是主审法官职权职责进一步明确,配置更加合理,突出了主审法官的地位和作用,主审法官真正起到了抓关键、抓核心作用,而且强化了主审法官的亲历性,对案件质量的提升起到了好的作用。目前主审法官工作室运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一是办案效率明显提高。二是审判质效明显提升。三是团队聚凝力明显增强。我院通过严格的奖惩制度和淘汰机制,极大激发了工作室的工作热情,形成了人人争先、组组创优的局面,良好的工作赢得社会各界的好评。

    4、完善执行制度,规范执行行为

    执行工作一直是法院的难题,为进一步规范执行程序,提高执行效率,实现法律程序、执行措施、结案方式“三到位”,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年初,我院创建执行工作新机制,实行执行案件流程改革,努力探索破解“执行难”新思路。

    今年1月22日,我院制订出台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对执行工作机制进行大胆创新改革。一是在机构设置方面,整合内部资源,改变原“两庭一科”架构,设立了三个执行团队,即:执行指挥中心和两个执行工作团队。每个执行团队分别设立执行长一名,辅助人员四名,实行执行长“一岗双责”制,从制度上克服一人包案到底的弊端。二是在案件流程管理方面,新设立的执行指挥中心负责执行案件的执行通知书送达以及财产线索初步查控,要求被执行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财产报告令和执行异议审查处理等工作。两个执行团队根据上一流程收集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展开调查、核实,查实后集中人员进行处理。三是下放查封、扣押、冻结等文书的签发权,由原先主管院领导签发改为执行长签发,执行长对案件执行负全责,能有效简化审批手续,逐渐实现“去行政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对案件的执行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经过近几个月的运行,现在执行工作呈现出良性循环的态势,有效解决了执行过程中工作懈怠,消极执行以及多人重复劳动现象,案件执结率和执行款项实际到位率大幅度提高,结案周期大幅度缩短,自执行流程改革以来截至目前,我院执行流程收案共计356件,通过执行指挥中心向当事人送达法律文书336案,平均送达期限为21.6天,结案率为76.32%,初步实现了提高案件执结率和实际到位率,降低涉执信访率的“两高一低”目标,执行流程改革初见成效。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我们湖滨区法院的目标,今后我们将不断加强各项工作,为司法为民和公正司法而不懈努力。



责任编辑: 朱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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