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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为多挣运费帮他人运输赃物被判入狱
发布时间:2014-07-14 15:45:24


    本网讯(王锡怀)  货车司机为了多挣运费,不惜铤而走险帮助他人运输赃物。近日,四川省米易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余现清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1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1日晚,敖胜勇(在逃)以高出平时200元的价格请被告人余现清于次日凌晨到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选矿厂半自磨车间运输废铁。次日5时许,梅代杰(另案处理)伙同敖胜勇窜至攀钢集团攀枝花新白马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马选矿厂半自磨车间,在敖胜勇的指挥下,梅代杰驾驶一辆黄色柳工855牌50型装载机将堆放在中间地面料仓的5件半自磨机进料端筒体衬板盗走后,装入在厂外等候的被告人余现清驾驶的大货车的货箱里。当车行驶至米易县白马镇田家村二社新白马桥处时,被白马选矿厂的保安挡获并报警。

    经米易县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物品价值53458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现清在盗窃现场附近接应帮助盗取财物的敖胜勇、梅代杰逃离现场的行为,孤立的看似乎不是盗窃行为,但余现清的行为为敖胜勇、梅代杰能够顺利完成盗窃犯罪创造一定的条件,并且造成了实际的犯罪结果,故被告人余现清构成盗窃的共犯。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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