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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专进女厕所“蹲坑”盗女子钱财被抓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17 16:57:02


    本网讯(田园)  一个大男人,大白天屡进女厕,是变态还是色狼?“70后”的程前江的举动令人不解,直到被抓,人们才知道,蹲女厕的他竟然是一名惯偷,近日,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14年4月8日,程前江在湘潭市雨湖区罗源广场散步,无意中发现广场的女厕所三个蹲位中的第一个蹲位和第二个蹲位间的隔板破损,在第一个蹲位可以很容易取得第二个蹲位隔板挂扣上的物品,如手提包等。程前江心头一动,见四周无人,立即冲进女厕,选择第一个蹲位等待时机。没多久,一名女子走进厕所,并在第二个蹲位停了下来。蹲下前,她将手提包随手挂在隔板的挂扣上。程前江等女子方便时,突然伸手将包包“牵”走。程前江的突然下手,收货不菲,包内除了银行卡、购物卡外,还有2000元现金。尝到甜头的他选择继续蹲女厕。

    4月12日,程前江再次潜进这个女厕,并按老规矩选择第一个蹲位。下午3时许,被害人小燕走进了该厕所第二个蹲位。伺机作案的程前江再次发现“商机”。原来小燕将装有5800元现金、三张步步高购物卡、一台苹果5S手机等物品的手包挂在隔板上。程前江再次出手,不料手脚太重惊动了手包的主人,在小燕的惊叫声中,程前江一路狂奔。在逃跑途中,程前江被巡逻民警抓获,被盗物品完璧归赵。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程前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程前江在刑满释放后5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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