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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濮阳法院柳屯法庭为20名农民工追回欠薪
发布时间:2014-07-23 13:46:17


法官给农民工发放工资

    本网讯(朱俊科)  7月22日,河南省濮阳县人民法院柳屯法庭人头攒动,热闹非凡。20名工人欣喜地从该院法官手中领回了被拖欠达一年之久的血汗钱,脸上流露出久违的笑容。他们由衷地说:“是法官不顾天气炎热,顶着大太阳一趟趟往厂子里跑,帮俺们要回了血汗钱,真是太感谢他们了。”

    2013年2月,靳某、程某等六人合伙在柳屯镇于林头村合伙开办一编织袋厂。晁某、程某等二十名工人先后去厂里打工。刚开始,厂里能够按时给工人发放工资,自2013年8月起,因为经营状况不好,编织袋厂开始拖欠工人工资。

    2013年11月,因为债务纠纷,编织袋厂厂长的靳某自杀身亡,编织袋厂停产。工人们向厂里讨要工资,厂里以工资单在死者手里,不知工资具体数额和厂里没钱等理由拖欠工资。工人们经过几次催要,均无果,遂组织全体工人去市政府上访两次。后经协调,工人们同意走法律程序,由濮阳县法院审理案件。

    该案主审法官审查发现,原告起诉既没有工资单又无其它证据证明所欠工资具体数额,只有工人自己写的工资数目,证据不充分给案件审理带来很大难度。但是本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司法理念,本着对工人负责、为农民工讨回公道的态度,办案法官不顾天气炎热几次到厂里调查取证,给被告苏某、程某等五人耐心细致的做思想工作。看着法官每次来厂里调查都是一身汗水,苦口婆心,被告被法官的执着和真诚打动,表示要主动配合法官工作。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编织袋厂一次性支付工人工资共计6万元。

    2014年7月22日,20名工人拿到各自的工资款后,向法院申请撤诉,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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