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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假借他人土地承包合同诈骗好友15万领刑
发布时间:2014-11-11 09:05:29


    本网讯(赵翠芬)  凭着朋友对自己的信任,谎称可以给朋友承包一片120亩的土地,借机骗走朋友15万元。近日,新疆沙雅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万青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由于时常手头拮据又不愿吃苦受累,好吃懒做的刘万青最终想到了一个独特的“生财之道”。他听说朋友老杜手上一份120亩的土地承包合同,便打起了这份合同的主意。一天,刘万青找到老杜说想借用一下土地承包合同,因为是多年的朋友,老杜没有多想就将合同交给了刘万青,刘万青私自将合同复印了一份。随后,刘万青找到了曾经合伙做过拉煤生意的姚学友,谎称自己承包了一片120亩的土地,可以将这些地全部转包给他,两人一起到地里实地查看了几次以后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协议,当天姚学友向刘万青支付15万元作为定金。之后,当姚学友联系刘万青商量关于土地的事情的时候,刘万青却失踪了,电话打不通,住处也早已是人去楼空。姚学友拿着合同到发包土地的村委会打听时才发现事情根本不是刘万青所说的那样,自己是被“朋友”骗了。姚学友报案后公安部门通过网上追逃很快将刘万青抓获归案。

    沙雅县法院审理后认为,刘万青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被害人姚学友15万元,诈骗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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