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涉嫌非法使用歌曲 三门峡17家KTV被起诉索赔
发布时间:2014-11-12 16:09:28


    本网讯(张晓艳 李英)  这些年来,各地的KTV林立,生意红火,但当《两只蝴蝶》、《你是我的玫瑰花》等一首首脍炙人口的歌曲在KTV响起,当大家在尽情High歌时,经营者是否会想到,这些家喻户晓的歌曲在KTV内播放,你拿到播放权了吗?11月7日,河南省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公司)向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著作权维权诉讼,以未经授权非法使用歌曲为由将三门峡市湖滨区、灵宝市、渑池县、卢氏县内17家KTV诉至法庭,案件涉及2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索赔金额共计150余万元。据悉,该公司此次维权在三门峡尚属首次。

    据了解,KTV行业在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两种侵权行为,一是侵犯词曲作者的著作权,二是侵权制作公司(也就是人们所说的 MV)的放映权。民权县浩天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针对的正是第二种侵权行为。

    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鸟人公司)是一家专业音乐制作公司,享有《你是我的玫瑰花》、《两只蝴蝶》、《家在东北》、《遇见你》、《笑容》、《我要抱着你》、《幸福誓言》等200余首音乐电视作品享有著作权。后原告浩天公司取得在河南省行政区域内的排他性专属授权,包含以自己名义授权第三方以卡拉OK方式使用200余首作品的放映权等专属权利,并可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方提起诉讼。

    原告浩天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向三门峡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17家娱乐场所未经授权、擅自在其经营场所内放映MTV音乐作品供顾客点唱,并以此营利。

    原告认为被告侵犯其著作权,请求法院判处被告立即停止侵权,从曲库中删除侵权作品,在省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50余万元,并支付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目前,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17起案件,该案将进一步审理。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