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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油耗子”深夜偷高速服务区货车柴油领刑
发布时间:2014-11-17 16:27:06


    本网讯(李菲卉)  两男子驾驶租来的轿车,采取撬开货车油箱盖的方式,深夜盗取停在高速服务区内货车油箱的柴油,最终受到法律的制裁。近日,江西省余干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一审认定被告人陈军、陈静犯盗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14年6月15日,陈军和陈静商定到高速公路服务区偷货车柴油,并购买了抽油泵、老虎钳等作案工具,租好了轿车。两被告人于2014年6月至7月,先后三次在周边高速服务区内盗窃货车油箱柴油。每次由陈静用老虎钳、起子撬开货车油箱,再将油管放入油箱内,陈军负责借条抽油泵,并将柴油抽出。两被告人三次共盗得柴油1325公斤,价值5598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2014年6月23日在景德镇月亮服务区采取上述手段盗取夏某、刘某的货车柴油500斤;2014年7月1日在南城县南城服务区盗取被害人谢某货车柴油425斤;2014年7月2日在浮梁县景德镇服务区盗取被害人陈某货车柴油400斤。

    另据查明,案发后,两被告人向上述被害人赔偿了经济损失,被害人也对两被告的行为表示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两被告共同商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窃取停在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汽车油箱内的柴油,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案发后能坦白交代案情,且积极退赔,得到被害人的谅解,具有法定和酌情从轻处罚的情节,综合本案,最终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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