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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女孩盗窃室友钱财和手机被判管制
发布时间:2014-11-24 14:38:32
本网讯(王洪用) 一名1994年出生的山西省祁县女孩,在应聘工作期间,将罪恶“黑手”伸向了同居室友,最终难逃法网。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程菲管制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4月25日上午11时许,被告人程菲经朋友介绍到宜丰县城某娱乐会所工作,并入住某大酒店516号房间,后因未能应聘上岗,就一直居留在该酒店。2014年5月1日晚,趁无人之际,程菲将室友郭某某存放在抽屉中的现金6800元及一部“三星”牌手机偷走。经宜丰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盗手机价值275元。2014年5月19日,被告人程菲到山西省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认为,被告人程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处罚。程菲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依法可从轻处罚;赃物全部退还了受害人,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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