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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州法检公建立刑事诉讼常态化配合制约机制
发布时间:2015-01-12 10:39:39


    本网讯(胡弓)  1月8日,广西贺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召开联席会议。三家商定,将建立健全七项工作机制,将公、检、法三家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纳入常态化轨道,从制度上保证刑事案件办理质量。贺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伟章,市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杨远波,市中级法院院长成广出席会议并讲话。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提出了很高要求。为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今年,贺州市公、检、法三家将联合开展《建立健全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工作机制,提高刑事案件办理质量的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后,将及时转化成果,制定出台相关的规范性文件,用以指导公、检、法三家办案,强化相互配合、相互制约,保证刑事案件的办理质量。

    会议提出,要建立健全七项工作机制,将公、检、法三家在刑事诉讼中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纳入常态化的轨道:一是建立公、检、法三家每季度、每月案件质量分析研判制度,针对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二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认识,统一证据标准;三是建立重大疑难案件提前介入指导制度,由“两院”派出业务骨干提前介入,为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固定证据等提供意见建议,确保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四是建立公安民警到“两院”跟班学习制度,今年将从市(县区)公安机关中选派部分从事刑事执法办案的民警到同级法院、检察院的刑事审判、公诉部门跟班学习,通过角色对换、换位思考,增强办案民警的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责任意识,熟悉掌握刑事诉讼规则,提高办案水平;五是建立办案人员业务培训制度,通过三家交叉式培训等形式对办案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办案能力;六是建立公安技术人员、侦察人员出庭制度,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七是建立刑事诉讼热点难点问题联合攻关制度,每年确定一个重点调研课题,三家进行联合攻关,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智力支持。

    会上,公、检、法三家的刑侦、公诉、刑事审判等部门负责人围绕如何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刑事案件的侦查、批捕、公诉、审判质量进行深入交流探讨,并就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工作达成了共识。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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