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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调解带来“零诉累”
——莱州法院涉房屋产权变动登记类案件诉前调解率达100%
发布时间:2015-01-16 11:05:31


    山东省莱州市人民法院从保障当事人权益,减轻诉累入手出发,不断加强诉前调解工作,积极探索“便民、高效、成本低”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把调解工作关口前移至案件受理之前,实现了矛盾纠纷的稳妥化解。

    调解关口前移 减少当事人诉累

    “没花一分钱,案子就办完了,而且总共花了不到半天时间。”昨天上午,在莱州市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李老太的律师秦婕美告诉记者,“法院新增的免费‘诉前调解’业务,确实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

    秦婕美代理的是一起继承纠纷。李老太的老伴去世后,留下一处房产。李老太和子女达成协议,房子归李老太所有,但办理过户手续需要经过公证的协议或法院相关判决。

    考虑到过高的公证费,秦婕美决定走诉讼程序,毕竟诉讼费要低很多,只是要多跑几趟腿。来到莱州法院,导诉员告知此案可走诉前调解,并引导至诉前调解室。“审核了我们提交的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之后,法院对协议书进行了司法确认,效力相当于判决书。”秦婕美说,“没想到,跑一趟就办利落了。”

    “去年大量涉及房屋产权变动登记类案件涌入莱州法院,大大增加审判压力的同时也占用了大量审判资源。这些案件大多是案情相对简单,争议不大,事实清楚,仅仅是因为相关部门需要法院出具的确权文书。因此,我们成立诉前调解室,依托诉讼服务中心职能,在立案之初向当事人发放《法官劝导函》,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化解纠纷。”莱州法院立案庭庭长林立新说。

    记者了解到,莱州市是全省唯一一个纳入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的县市,在推动沿海经济发展的同时,沿海区域房价不断攀升,房屋实际占有人愿意对房产进行变更登记。而一些因赠予、买卖、继承、析产等原因,导致房产登记者与实际占有者不一致的,也急于进行房产变更。这就导致大量涉及房屋产权变动登记类案件涌入法院,大大增加了法官的审判压力。

    “涉及房屋产权变动登记类案件如果走审判程序,不仅占用大量的审判资源,而且给当事人增加许多诉累。”林立新说:“这类案件,在立案之初,我们通过导诉台、立案窗口积极引导当事人走诉前调解程序,不仅缩短了案件的审判时间,更减少了当事人诉累。”

    去年10月—12月,诉前调解室受理涉及房屋产权变动登记类案件299件,成功调解299件,调解成功率100%。

    规范诉前调解制度 加强诉前调解队伍

    记者了解到,为规范诉前调解程序,快速调撤案件,市法院结合所收案件特点,在诉前调解室安排一名业务精湛的法官和两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人民调解员。

    莱州法院副院长王振华说:“我们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特邀调解员来自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将98名人民陪审员和特邀调解员充实到诉前调解队伍中,加强诉前调解队伍的力量。建立起司法调解、律师非诉调解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努力把矛盾化解在诉前、化解在萌芽阶段。”

    在加强诉前调解队伍的同时,莱州法院还加强与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社会组织、基层调解组织等的对接,不断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

  走进诉前调解室,记者看到,墙上悬挂着《诉前调解工作范围》、《诉前调解工作流程》、《诉前调解员工作职责》等相关规定。

    “在严格执行上级法院对诉前调解规定的基础上,我们结合所收案件的特点,出台相关规定,要求调解员在收到待调解案件3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1个月内调解完毕。”莱州法院立案庭法官曲曙光说,“为了健全对诉前调解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出台《诉前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让诉前调解更加规范。”

    诉前调解室的成立,有效的缓解了“案多人少”的矛盾,取得显著的效果。去年10至12月份,莱州法院共受理诉前调解案件375件,成功调解375件,调解成功率为100%,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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