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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利用双面胶盗窃作案十余起被判刑10个月
发布时间:2015-01-19 15:54:00


    本网讯(郑锦利 余长烜)  双面胶本是一个普通的生活用品,但在冉进校这里却成了盗窃的一个重要工具。近日,福建省沙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冉进校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审理查明,被告人冉进校于2014年7月至8月期间,在沙县莲花园一带通过鱼竿黏上双面胶伸入窗户内的方式进行盗窃达13起,均得手,共盗取手机9部,平板电脑1台,现金2300元。

    审理认为,被告人冉进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10430元,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冉进校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属坦白,可以从轻处罚;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冉进校能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冉进校的犯罪事实及量刑情节,沙县法院遂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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