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俩男子阻扰刑警抓捕网上在逃人员均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1-28 13:59:59


    本网讯(雷春荣 陈芳)  协助公安机关抓捕犯罪嫌疑人本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然而江西省一工厂工人吴宝和陈钱不但不履行协助义务,反而阻扰警察抓捕网上在逃人员,被追究刑事责任。近日,被告人吴宝和陈钱均被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4日上午11时许,高安市刑警大队刑警一行人来到高安市新世纪工业城某工厂对网上在逃人员程休进行抓捕。刑警在进入厂区办公楼楼前空地时,门卫上前询问刑警身份,刑警于是向其表明身份。当时站在办公楼一楼大厅的被告人吴宝见状要将玻璃门关上时被刑警强行推开进入办公楼,并发现网上在逃人员程休正在二楼,刑警于是迅速上楼,在二楼会计办公室将程休控制。被告人陈钱闻讯后也赶到办公楼二楼阻止刑警对程休进行抓捕,刑警于是再次亮明身份。此时陈灵将二楼走廊的铁门锁上,阻止随后赶到的刑警上楼,并拉扯控制程休的刑警衣服。后工厂会计从陈灵处拿钥匙将二楼铁门打开,刑警将程休带下楼。

    在刑警将程休带出厂押解上车时,吴宝、陈钱、陈灵等人追至厂门口,还叫来王新等人,程休见家属、员工赶到,便拒绝上车。吴宝、陈钱等人为了阻止程休被押解上车,对刑警进行拉扯,但刑警仍强行将程休押解上了车,吴宝、陈钱等人却一直不听从刑警的劝解,采取拉住车门、堵在车前或辱骂、殴打刑警等方式阻止刑警将程休带走,吴宝拉扯车门、辱骂并拉扯刑警,将刑警的衣服扯烂,在刑警向其出示拘留证时,吴宝将拘留证撕毁并踹了刑警腿部一脚,后来吴宝还用拳头袭击刑警;陈钱则在旁边辱骂办案刑警,并煽动围观群众和工厂员工阻止民警将程休带走,后还强行将坐在驾驶室内的刑警拉出,然后自己坐进驾驶室内;陈灵等人用手扯住轿车左侧后门,阻止车门关上;王新等人扯住轿车右侧后门,阻止民警关车门。后在派出所、巡特警民警赶到现场后,陈钱又坐到车前地上阻止刑警将程休带离。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宝、陈钱使用暴力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告人吴宝、陈钱自愿认罪,依法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5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