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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妨害公务多次开车冲撞民警 自首获拘役
发布时间:2014-12-16 11:17:35


    本网讯(张时兵)  男子开车多次冲撞执行公务的民警,致使一民警受轻微伤,后主动投案领刑。12月11日,江西省吉安市青原区人民法院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孙适俭拘役四个月。

    2014年3月14日下午14时30分,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河东派出所接到孙某乙报案,称其在家门口被被告人孙适俭殴打。接到报案后,吉安市公安局青原分局河东派出所民警陈某某、周某、刘某某等人到吉安市青原区正气路10号南侧的巷子里依法传唤2014年2月25日和3月14日参与殴打孙某乙的嫌疑人孙某丙、丁某、旷某某,被告人孙适俭以拖拽民警陈某某衣服和伸开双手拦住民警周某的方式阻止民警执行公务,致使孙某丙等人逃脱。后民警刘某某、郭某某等人在吉安市青原区渼陂东路老彭餐馆门口路段追捕嫌疑人丁某、旷某某时,被告人孙适俭驾驶比亚迪FO号小车尾随民警,刘某某看见被告人孙适俭后要求其停车接受盘查,被告人孙适俭不配合,刘某某上前拉开驾驶室车门责令被告人孙适俭下车,被告人孙适俭不顾刘某某的安危强行驾车逃离,致使刘某某摔倒在地上,并擦伤右手食指,经鉴定,民警刘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被告人孙适俭驾车从老彭餐馆回到邓家社区门口准备停车时,民警周某上前要求其下车接受检查,被告人孙适俭非但不配合还启动车子朝着周某开过去,车顶着周某,在周某让开后,被告人孙适俭立刻开车掉头,在邓家社区前非机动车道上,由北往南开,民警陈某某、刘某某、郭某某、刘某甲、周某等上前拦截,被告人孙适俭开车冲向民警,民警见状立刻躲闪,被告人孙适俭见民警让开,驾车开到正气路的机动车道上,并将车头调向正气路北,民警刘某甲、周某、刘某某等人看到孙适俭欲驾车往北走,又从非动机动车道上穿过绿化带到正气路上来拦被告人孙适俭的车子,被告人孙适俭仍然是不停车还开车又对着周某、刘某甲、刘某某等人撞过来,周某、刘某甲被迫退到绿化带上才没被撞到。被告人孙适俭驾车由北往南掉头往火车站逃离。

    另查明,案发后,被告人孙适俭于2014年3月14日主动到吉安市公安局督查支队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适俭使用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孙适俭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现不思悔改,又犯新罪,对其予以从重处罚。考虑到被告人孙适俭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对其予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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