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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县法院三举措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5-02-02 10:36:20


    本网讯(罗扬云)  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通过采取巡回办案、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联合多部门“形成合力”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这三项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巡回办案,高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宁明法院组织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及时巡回进村、入屯办理婚姻家庭纠纷、邻里纠纷等影响农村和谐稳定的矛盾纠纷案件,该院力争将群众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宁明法院选派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到宁明县民族中学等多个中小学为学校师生上法制教育课;每年“3.8”国际妇女节、“6.26”国际禁毒宣传日,宁明法院都会组织法官到海渊街上开展专项的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教育活动;宁明法官以巡回办案为契机,向群众宣传法律,增强群众学法的兴趣,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

    宁明法院邀请乡镇司法所、村委会(居委会)等基层部门工作人员参与调解婚姻家庭纠纷、赡养纠纷等案件。该院与多部门“形成合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去年以来,宁明法院进村入屯巡回办案320次,深入学校、社区、街道、村屯上法制课12次,联合乡镇司法所、村委会调解各类矛盾纠纷案16件。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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