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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中院率先落实诉讼宣誓制度提高司法公信力
发布时间:2015-02-05 15:29:34
本网讯(孟大艳 郭旭飞) 2月4日下午,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在两级法院系统率先落实该院《关于诉讼宣誓制度的试行办法》。 庭审前,审判法官面对法庭举起右手庄严宣誓:“我以人格和良心庄严宣誓:在案件审理中,绝不偏袒一方,坚决维护公平正义。如违誓言终生受到良心谴责,并受法律制裁。”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也依次宣誓,整个宣誓过程庄严神圣。 通过诉讼宣誓,触及法官和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灵魂与良知,有利于案件公正处理,对规范诉讼秩序,有效遏制不诚信诉讼行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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