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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中院强化监督职责规范司法权运行
发布时间:2015-02-27 09:50:20


    本网讯(王希玉 张绍方)  去年以来,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明确职责定位,聚集主业主责,采取有力措施,强化监督职责,进一步规范了全市法院司法权的公正高效运行。

    该院积极协调审判管理部门加强制度建设,把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的运行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去年初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落实合议庭制度的若干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审委会讨论案件范围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审判权监督制约的工作方案》等制度规范,有效规范了主审法官、合议庭与审委会的职责与职权运行。结合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治理活动,加大对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为配合院里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纪检组牵头制定《关于开展“六难三案”专项整治活动的方案》,着力解决“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大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全力防范“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同时,开通“六难三案”问题举报热线电话,及时调查核实群众的投诉举报,严格问责。

    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加大对立案权、审判权、执行权运行的纠偏力度。在以房抵债类虚假案件清查活动中,该院辖区内个别基层法院存在因过失而让当事人非法目的得逞的虚假案件,在日常的接访工作中还发现个别基层法院在立案、审理工作中对当事人有意规避管辖、恶意公告送达等问题。对此,该院均及时发出了监察建议,要求相关法院进行专项整改,加强诉讼管理、规范诉讼行为,堵塞漏洞,不给当事人虚假诉讼以可乘之机。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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